2026年4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睿成玻璃钢化粪池生产项目 | 上****中心坑路35号 | **** | **市新****公司 | 项目位于上****中心坑路35号,租赁现有厂房作为建设用地。项目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玻璃纤维纱、玻璃纤维布、固化剂、促进剂、色浆等为原辅材料,建设玻璃钢化粪池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玻璃钢化粪池2000个;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混合搅拌、绕膜、浸泡、绕线、固化、切割、打磨。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切割打磨废气经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浸泡、绕线、固化等工段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4.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区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废滤芯、收集粉尘等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3 日-2026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