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15:19 |
| 评审专家名单 | 余小兰,俞浩蛟,吴海杰,夏冬霞,徐敏,扈剑芳,黄远平 | ||
| 总中标金额 | ¥75.87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28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光****市场监管局大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5-****105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光****社区光伟路701号华强创意产业园4栋A座180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0551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A | **凯吉星农****公司 | 0.99 |
| A | ****集团****公司 | 0.90 |
| A | **** | 1.00 |
| A | 南****检验院(**市质量发****研究院) | 0.9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A | **** | 1.00 |
| A | ****集团****公司 | 0.90 |
| A | 南****检验院(**市质量发****研究院) | 0.90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福强路1011****检疫局综合实验楼7楼至15楼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1.00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2026年4月5日至2027年4月4日;若采购过程中发生延期,导致合同签订时间晚于2026年4月5日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扈剑芳、夏冬霞、黄远平、徐敏、余小兰、吴海杰(采购人代表)、俞浩蛟(采购人代表)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财购 [2018]27号文件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捌仟玖佰玖拾元零陆分(¥8,990.06)
九、公告期限
2026年 03月 25日至 2026年03月28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市光****社区光伟路701号华强创意产业园4栋A座1802。质疑咨询电话:0755-****2809。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碧眼路4号
联系方式:徐工/0755-****78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光****社区光伟路701号华强创意产业园4栋A座1802
联系方式:0755-****2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工、张工
电话:0755-****2809转8004、8003
十二、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已公开的可不重复公开)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适用于公开招标)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得分包括:总得分和价格、技术、商务、综合实力等大项得分,不包括各细项明细得分;评定分离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不进行排名的,仅公示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不公示得分和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应包括如下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
5.《投标函》(《响应书》)
6.《承诺函》
7.资格证明文件(适用于公开招标,已公示的可不重复公示)
8.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约定的可公开部分,包括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不包括业绩合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要求,将中标结果公示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注:附****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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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