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县****幼儿园:
你单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完成资产清算工作,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准予注销登记。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注销“**县****幼儿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882909U,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一律作废。
二、****机关依法收回“**县****幼儿园”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机关依法收回印章,该单位所有证件一律作废,并在网上发布注销公告。
三、****机关下达注销登记文件之日起“**县****幼儿园”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在社会上进行活动。
特此批复。
****审批局
2026年04月02日
**** 2026年04月0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