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水取水许〔2026〕8号普宁市水利局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广东华美鑫通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地表水取水项目)(项目代码2103-445281-04-01-729217)

审批
广东-揭阳-普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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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水取水许〔2026〕8号****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华美鑫****公司地表水取水项目)(项目代码:****)

**华美鑫****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3月30****公司提出的延续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公司继续在****径镇四睦村桂地山采用引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3.6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120立方米,相应取水流量0.0014立方米每秒,用于预拌混凝土。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人民政府下达给**市的用水总量指标内统筹考虑。


二、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无外排。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2026年4月26日至2031年4月25日),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的事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你公司应落实节水和水**保护措施。按规定做好取水计划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落实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公司应确保取水计量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要根据国家及省计量器具规定的检定周期,按规范定期开展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工作。


六、你公司取水应依法缴纳水**税,水**税由**市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七、项目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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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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