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4月02日)(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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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4月02日)(石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旭****公司年产7000吨塑料粒子和100吨塑料制品项目

****科技园区**万洋众创城52幢-1

**旭****公司

**旭****公司位于****科技园区**万洋众创城52幢-1,

拟投资300万元购买**厂房实施年产7000吨塑料粒子和100吨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投料废气、熔融挤出废气、注塑废气:由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切粒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包装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储罐呼吸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治理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规定。

直接冷却水、喷淋水定期捞渣,经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标准后循环使用。

3、噪声治理:

①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隔振基础;②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③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注意运行设施的维护

4、固废治理:

①一般包装材料、废料头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利用。

②废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过滤网及塑料杂质、废油桶、废机油、水环真空泵废水、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04月2日至2026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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