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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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石浦)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为****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汽车保温棉项目

浙象环许〔2026〕19号

3.26

浙象环许[2026]19号**为****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汽车保温棉项目.pdf

2

**八****公司年产2500吨虾皮项目

浙象环许〔2026〕20号

3.26

浙象环许[2026]20号**八****公司年产2500吨虾皮项目.pdf

3

****公司锅炉技改提升项目

浙象环许〔2026〕21号

3.31

浙象环许[2026]21号****公司锅炉技改提升项目.pdf

联系单位:****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公告期为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4日(7日)。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生态窗口(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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