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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了各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镇**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833m2,全部为地上建筑,设置床位共29张,平均门诊量40人次/天。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医院门诊综合楼及住院楼,公用工程包括项目供水、供电及供气,环保工程包括大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工程。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24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镇**村
联系人:贾小军
联系电话:151****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