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污水**化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公司承担“**区污水**化循环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区污水**化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区鲁家沟镇
建设规模:****处理厂1座,总设计规模30000m3/d,占地面积为33350.39㎡(约合50.07亩)。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7000m3/d,服务范围主要为蓝天、鼎盛、****淀粉厂生产废水处理。项目采用预制装配式建筑方案建设。本次仅针对一期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格栅间、进水分析小屋、初沉池、曝气沉砂池、IC厌氧反应器、湿法脱硫机组、原水加热间、生化系统、二沉池、深度处理**池、除碳生物滤池、消毒池、臭氧接触池、污泥泵池、中间水池、臭氧制备间、污泥缓冲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及配电室、除臭系统、综合管理楼、中水回用泵房、出水检测间、门卫及配套附属设施。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鲁家沟镇
联 系 人:彭总
联系电话:187****2608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美****公司
通讯地址:**市城****广场A座2005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9419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本公示网页下方同步附有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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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