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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局2026****社区视频传输网光纤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2日
项目概况
****分局2026****社区视频传输网光纤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双港镇外环辅道与先锋河**东北处海天南苑13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局2026****社区视频传输网光纤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7.0万元
最高限价:28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5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投标人报价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公司****公司****公司授权书),提供在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3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2、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其他证明文件。) 3.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6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到 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双港镇外环辅道与先锋河**东北处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方式:(1)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书复印件。 (2)网上领取: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sina.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1****6262)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23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双港镇外环辅道与先锋河**东北处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二八路55号
联系方式:022-****74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双港镇外环辅道与先锋河**东北处海天南苑13号楼-3楼
联系方式:022-****5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博昭
电 话:022-****587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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