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基地****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项目智能化设备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基地****基地三期项目(第二阶段)项目智能化设备 |
主要服务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达4387㎡,核心建设内容为一座14m高的戊类智能货架仓库。仓库采用“立体库区+作业楼”贴邻建设的布局形式,其中立体库区建筑面积3866㎡,是物料存储与智能化转运的核心区域。在立体库区内部,通过堆垛机与自动化输送线构成高效物料运输系统,共规划堆垛机货位5880个,满足大规模货物的立体存储需求;同时设有恒温小料区,配备料箱AGV负责物料的智能搬运与精细化管理,区域内设置料箱货位1080个,形成“大型货物立体存储+小型物料恒温智能管理”的复合功能体系。 服务期:于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库内所有货架及设备安装,安装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设备调试 服务地点:**省**市**市****基地****公司内 |
2026年4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本项目仅限所投主要货物(堆垛机)的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须满足:提供厂房证明(若自有厂房需提供投标人的房产证明,若租赁厂房需提供有效期内且承租人需是投标人的租赁合同和实物照片等) (3)具备至少包含激光切割机,加工中心(加工尺寸大于10米),大范围三坐标测量仪中任意2种设备的购买证明(发票或购置合同)或租赁证明(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且承租人需为投标人) (4)投标人所供货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应满足国产化信创的设计路线,投标人应提供国产化操作系统的原厂项目授权书。★符合CGL5.0,提供加盖厂商公章截图证明。 (5)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满足IEC安全标准的检测证明报告,并提供AGV原厂家项目授权证明,确保后续项目运维售后支持 (6)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具有2个合同的堆垛机立体智能库设备供货业绩合同且均需满足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合同额、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标书代写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采办联系人:张立彬022-****1011 zhanglb18@cnooc.****.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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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