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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4-02
| 项目名称 | ****短流程炼钢超低排放改造(四阶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循****工业园区****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66667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康 | |
| 联系人 | *韬 | 联系电话 | 153****7553 |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3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项目为****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属于环保设施提升改造,不新增产能。本次改造在现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及生产设施。本次主要改造内容为:1、**1套电炉渣干法风淬处理线,含双缸液压倾翻台、高压风淬风机、拉瓦尔式风刀、溜槽等核心设备,设计处理规模14.4万t/a,日最大处理能力480t/d;2、电炉渣转运采用2台电动平车+2座转车台转运组合,配套**30m×15m轻钢厂房及事故坑等基础设施,满足高温钢渣转运的安全与环保要求;3、电炉渣处理过程中利旧现有布袋除尘设施,新增密闭移动罩、烟气管道及切换阀,烟气捕集率≥96%,确保粉尘达标排放,≤10mg/m3;4、电炉渣处理线依托现有厂区供电、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增高压变频器柜、PLC控制系统及循环冷却系统,不**办公、后勤生活设施。5、瑞钢厂区裸露土地扬尘治理。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无组织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有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采取升级改造电炉渣处理工艺,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通过除尘系统收集等措施后通过降低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至大气 | |
| 承诺:**** *康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康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