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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台牙片机和2台ERCP设备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项目 | 1.0/个 | 16000.0 | 1.标准服务:按照《 GBZ/T 196—202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标准》及相关的行业规范,结合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医院牙片机房ERCP机房的预评,****机关出具的预评价审核意见书(同意批复)。 2.需对医院牙片机房和ERCP机房的预评项目做好调研工作,对现有场地设计和流程、项目相关人员、设备和配套用室、设施的配置是否符合法规、标准和临床实际使用的要求进行评定,评定放射工作人员相关危害因素和剂量指标的核算和评价是否符合规定,提出专业改善意见直到符合卫生评价要求; 3.在专家评审会召开后,需根据专家意见,对预评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并编制成终稿,负责将相关文件报送至卫生行政部门。 4.负责编写一份独立报告:牙片机房、ERCP机房预评报告。 5.负责专家评审费、交通接待费等支出,协助项目行政审批申报,****政府****机关出具的预评价审核意见书(同意批复)。 6.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内容。 | 1.逾期履约的违约责任。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评价报告,并获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肯定批复时,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每延期 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0.05%的违约金; 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须按前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具备法定资质的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具备或丧失法定资质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除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出具的报告未获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肯定批复,经补正后仍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肯定批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退回已收取的服务费,并承担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5.乙方转包本项目,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项目分包给任何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
附件:服务类合同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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