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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CR24013地块项目静压法施工远程监控项目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市**区CR24013地块项目静压法施工远程监控项目,现做出如下澄清:
本项目原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自 2023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发票)。未提供视为无效标处理。”
现调整为: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的同时具有相应的发票或监控报告,发票金额可与合同金额不一致)。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请各单位自行阅读。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