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函》收悉。****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电站位于**市**市**镇、双洋镇,距**市区约28公里。上水库位于中村溪右支横坑溪上游**镇**村尾村,下水库位于中村溪双洋镇中村村头村。工程任务为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兆瓦。2025年1月20日****委员会对《福****电站项目》进行了核准批复。
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1. ****水库上水库坝址位于**镇**村尾村自然村,集雨面积3.4平方公里;下水库坝址位于双洋镇中村村头村自然村,集雨面积20.5平方公里。建****人民政府批复的《****村溪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2. 工程按照《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确定为一等大(1)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库大坝及泄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建设项目工程等级和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防洪标准》规范要求。
3. 基本****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827.00米,死水位796.00米,总库容1206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92.00米,死水位365.00米,总库容1199万立方米。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防洪评价
(一)总体意见
工程****水库****水库坝址至横坑溪汇合口河段,河长约11.1公里;****水库坝址至中村溪汇合口河段,河长约19.4公里,建设项目将对河道、****水电站、****电站发电造成一定影响,按照《**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进行防洪评价。
基本同意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涉河工程总体影响较小的评价意见及结论;对涉及第三人****电站的补偿已达成协议;基本同意该项目涉河部分建设方案的消除和减轻影响采取消能防冲措施。其投资已全部列入主体工程或专项工程。
责任主体:********公司。
(二)有关要求
1. 项目法人应全面落实好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施工期间不得妨碍防洪度汛安全,并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如因该项目实施造成堤防、岸坡损坏的,应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2.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服从有关水利部门日常管理和防汛调度指挥。
3. **市、****水利局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附件:福****电站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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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