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6年保亭****小学
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项目部分中选供应商资格的公告
我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日,对2026年保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项目遴选供应商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我公司收到举报,反映中选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根据举报线索,****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举报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全面核查。
一、核查基本情况
(一)核查方式
****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比对该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企业名称;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官方平台信用信息,对被举报单位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取证。
(二)核查结果
我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发布《关于2026年保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集采集供项目遴选供应商的公告》,3月16日完成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核,****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惩戒期。
经核查确认:****于2026年3月20日被财政部公布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惩戒期限为2026年3月17日—2027年3月16日,处罚日期晚于本项目报名资格审核日期。
(三)处理意见
****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被记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政府采购活动状态,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遴选资格条件,举报内容属实,取消****在本项目的中选资格,且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补充征集或重新采购的报名活动。
二、相关说明
本次取消资格仅对****,其余中选供应商资格保持不变。
三、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8日)
四、异议反馈与监督方式
公示期内,如对本次取消中选供应商资格的决定有异议,请以****公司反映。单位反映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有效联系方式,并同步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我公司将依规核查处理;逾期、匿名或无有效佐证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严禁诬告陷害、恶意投诉。
联系电话:0898-****1563
联系地址:**县****政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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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