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新圩镇白**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1、村内基础设施提升主要建设内容:1)停车场建设,面积约800平方米。2)道路修复改造,面积4400平方米。3)道路硬化,面积2700平方米。4)球场2座。5)政策宣传公开栏1座。6)红色革命场地1座。7****中心1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8)公厕1座,建筑面积60平方米。9)挡土墙长70米,高4米。10)太阳能路灯约100盏。 2、村委会门前南园街扩宽提升。现状南园街行车道为9米宽。扩宽方案为行车道两侧各扩宽5.5米,扩宽后行车道为20米。同时**道路两侧混合车道各5米。路面均采用水泥砼路面,本次道路改造长度约654米。同时建设道**侧的雨水工程,长度约702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以经审图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1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网上开标直播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4月8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4861.25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叶妹清(注册编号:桂245****02049; 身份证号:4509**********504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庞辉(身份证号:4509**********205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市乡贤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935.25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杨(注册编号:桂245****00226; 身份证号:4504**********09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海献(身份证号:4504**********364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2022年**区城市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二期)。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847.03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石兵(注册编号:桂245****00869; 身份证号:4504**********173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朱海彪(身份证号:4509**********275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业绩:**市**区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第I标段、第III标段、第V标段、第IX标段、第XI标段、第XIV标段、第XV标段、第XVII标段、第XVIIII标段)第V标段(马挞塘至福****发电厂供水主管线段--管网工程)。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03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