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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泉惠热电(一期一阶段)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事项收悉。我局委托泉****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该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评审。编制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修改报告并提交了报批稿,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泉惠热电(一期一阶段)220千伏送出工程涉及**市**县东桥镇、东岭镇和涂寨镇,属于**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包括扩建涂寨变间隔,****电厂~涂寨 I、II 回 220kV 线路工程,改造110kV涂松线,以及**电缆。
2023年9月27日,我局以《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泉水承诺〔2023〕23号),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许可。本项目已于2024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4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项目施工过程中,因#1~#10 钢管杆基础型式、牵张和跨越场数量调整,以及#11~#20的塔位和施工道路因征地原因调整位置,导致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及土石方总量变化均超过原方案30%,需按规定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本项目变更后,总占地面积由原方案的4.42hm2变更为7.12hm2,其中永久征地由0.9hm2变更为0.89hm2,临时占地由3.52 hm2变更为6.23hm2。土石方挖填总量由原方案的4.18万m3(挖方2.09万m3,填方2.09万m3,无借方,无弃方)变更为24.01万m3,变更后,开挖土石方总量12.62万m3(含表土0.38万m3),回填总量11.39万m3(含表土回覆0.38万m3),借方9.66万m3,余方10.89万m3,余方拟运至**泉惠热电~**220千伏线路工程综合利用。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1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和分区的防治措施布局。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24.24万元,其中主体设计已列投资84.14万元。
(五)同意本项目变更后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12万元,本方案需补缴纳补偿费2.7004万元,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项目批复后依法一次性缴纳。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它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应在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同时开展水土保持设计,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各类施工活动要限定在批复的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地表植被,并做好余方的定点堆放、及时转运和防护等,切实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应按规****水利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以及年度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四)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规定,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自主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应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期间应向社会公开设施验收材料不少于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通过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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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