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和核实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4〕129号)规定,现将以下两个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824
附件:1、**测试场(天线远场测试系统)建设项目 科研试验区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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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试场(天线远场测试系统)建设项目 科研办公区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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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