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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2 16:48 关于锡北**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六阶段施工继续招投标活动确定中标人的说明
锡北**流域生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六阶段施工(项目编号:****)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的异议。****委员会对异议事项复议,结论如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省****公司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薛志邦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建设部办公厅《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应废除其中标候选人第一的排名。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第55条: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本单位原计划重新招标,并发布了重新招标说明,后收到针对重新招标的异议,我单位于2026年3月26日组织了原评标专家对异议复议(二次),结论如下: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但我单位近期接到水利主管部门《关于加快推进锡北**EOD项目河道治理工程的函》指出:锡北**EOD项目河道治理工程大多已纳入2026****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综合治理目标任务,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按期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必须加快组织河道整治工程推进工程建设。
为严格落实水利主管部门要求,保障本工程按期完工,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特此说明!
招标人:****
**市****公司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