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附属设施整修工程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某部0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主要建设内容为:本次**沥青路面共计4583平方米,**综合楼门前花岗岩铺装640平方米,**升旗台周围花岗岩铺装454平方米,**慢行步道564平方米,**花岗岩道牙1643米,**散水137平方米,拆除水泥路面5929平方米,拆除瓷砖路面444平方米,拆除面包砖路面289平方米,拆除混凝土道牙1247米,绿篱拆除及移栽52平方米,树木移植25棵,绿化拆除与恢复885 平方米,室外给排水土建、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土建、安装工程、室内电气改造、室外台阶及旗台等工程。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回族自治区**市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范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2日17时00分到2026年4月10日24时00 分,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6.1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上发布。6.2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某单位监察部门,联系电话:181****8916 7.联系方式 标书代写招标人:**某部014
地 址:**市**区
联 系 人:杨成
电 话:176****29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心A座9层
联 系 人:雷泽红、杨涛、宜莹莹
电 话:0951-****797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