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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16#辅助用房消除规划影响后的规划核实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对位于******学院(二期)项目(建字第:510********0064号)进行竣工规划核实的过程中发现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一处未批先建建筑,高度为5.15m,实测建筑面积为1244.92㎡,******学院已于2026年2月9日接受该未批先建建筑的行政处罚(什自然**案处〔2026〕4号),该建筑被处罚后可消除规划影响予以保留,现将该建筑保留后的规划总平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七个工作日(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10日),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建筑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规划核实程序办理该建筑规划核实合格手续。
二、注意事项
公示地点:(1)该项目现场(2****政府公众信息网
1、联系地址:****(**市东**街南延段)
2、联系电话:0838-****166、0838-****876
3、该建筑保留后的规划总平
4、我局依法完成规划核实程序后将公布该项目最终规划核实合格证
5、该项目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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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