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于顺路(三联路-联新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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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于顺路(三联路-联新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于招2026-0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于顺路(三联路-联新路)**工程以项目代码:****备案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建设资****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于城镇于顺路(三联路-联新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于城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三联路与于顺路交叉口处,终点与联新路相连接,道路全长495米,红线宽度24米,**桥梁三座,同步建设排水、交通、电气、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2.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8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975万元。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于城镇于顺路(三联路-联新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7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市政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4月13日9时00分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9时00分,地****文化站2楼开标室(**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标书代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jxszwsjb.****.cn/col/col****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于城镇

地址:**县武原街道利澳大厦9楼904室

联系人:奕工

联系人:马红

联系电话:0573-****6023

联系电话:0573-****8809

2026年4月2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市政专业)。(提供的资料见备注2)

4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5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标书代写

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7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注:

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打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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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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