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乡村**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电话:0552-****079
地址:**市**区胜利路1166号
| 项目名称 | **县乡村**风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东刘集镇境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装机容量50MW,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110kV****电站1座,设置1台50MVA主变,风电机组通过2回35kV****风电场升压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阶段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基坑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淤泥干化过程产生的余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基坑开挖、回填、土石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砂石料堆场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烟气。施工机械尽量使用清洁燃料,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设置临时围挡;易产尘材料运输车辆密闭,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覆盖防风抑尘网等。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的烟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实施噪声主动控制等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损坏的风机叶片,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厂家**化利用。危险废物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和废铅蓄电池等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等。风险场所为危废库等。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分区防渗措施;升压站站区内设置事故油池,配套集油坑、排油槽,用于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暂存;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相关部门意见 | ****委员会,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