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你单位《关于**路快速化改造项目人行通道调整工程变更的请示》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了专家评审,根据《****关于**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评估报告》(鄂三峡咨字〔2026〕003号)及评审专家的一致意见,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的必要性
****中心规划还未完全确定,花艳一路线位与****交通站场用地冲突,且**路西侧暂无开发建设计划,花艳一路下穿通道近期建设性不强;现状**路西侧大部分用地均未开发建设,道路周边人流量较小,原设计1号、2号、3号人行地下通道近期建设性不强。
二、项目变更内容
根据市新区推进办《关于**路、绿心环道建设方案调整事项的会议纪要》(〔2024〕9号)精神,原则同意**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变更方案,同意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花艳一路下穿隧道建设,近期花艳一路采取右进右出方式与**路相接;
(二)取消原设计位于K0+706、K1+585、K2+661的1、2、3号人行通道建设,****车行隧道共建的人行地下通道,调整位置单独进行建设,位于花艳一路与**路平**,主通道净宽5米,每侧设置坡道、梯道净宽3米。
根据变更内容调整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方案。
三、项目投资概算调整
建设内容变更后,项目总投资概算调整为39447.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由原初步设计批复的32861.46万元调整为27021.12万元,减少17.77%;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及相关取费标准变化,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2383.24万元调整为2062.02万元,减少13.48%,预备费由1762.24万元调整为1454.16万元,减少17.48%,建设用地费保持不变。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建筑、环保、消防、人防、建筑节能及建设用地等专项报批手续,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变更批复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附表:投资概算调整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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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