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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关于****铸铁件扩建 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厅****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市**区东韶大道8号新型多功能产业园13栋6****中心,邮编:512100,联系电话:0751 ****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