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承担“****养猪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养猪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项目性质:**;
4、项目建设地点:仪**新政镇清明桥村一社、五社;
5、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2个母猪舍(母猪舍1 建筑面积3428.8m2,母猪舍2 建筑面积3428.8m2)、保育舍(建筑面积624.9m2)、配发电房(建筑面积72.7m2)、出猪台(建筑面积212.16m2)、****中心(建筑面积58.5m2)、不锈钢水箱(建筑面积120m2)、料塔(建筑面积207.36m2)、前置物资房(建筑面积59.5m2)、车辆洗消房(建筑面积97.7m2)、车辆烘干房(建筑面积97.7m2)、外办公区(建筑面积115m2)以及配套的治污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母猪1200头,年出栏3.6万头仔猪。
6、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单位地址:**省**市仪**新政镇望云路149号(亚星市场2幢1层53-5号);
3、联系人:伏总;
4、联系电话:158****0630;
5、电子邮箱:****@qq.com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
2、地址:**市**区一环路西一段148号1幢5层3号;
3、联系人:冷工;
4、联系电话:183****6530;
5、电子邮箱:****@qq.com
四、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
****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