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兵训练器材购置项目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3月31日
补充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2日
为进一步明确采购需求,保证采购器材质量符合高校民兵训练使用要求,现对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1.增加样品提交要求
为全面核实各型号器材质量、材质、工艺及安全性能,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主要品种样品各1件(套),均为最小必要评审样品。具体如下:①95式训练步枪(可拆卸分解组装)1把、②92式训练手枪(橡胶一体)1把、③92式训练手枪(可拆卸分解组装)1把、④191式训练步枪(橡胶一体)1把、⑤191式训练步枪(塑钢/弹夹可卸)1把、⑥191式训练步枪(可拆卸分解组装)1把、⑦56礼宾枪(可拉枪栓)1把、⑧战术防爆盾牌1个、⑨迷彩战术头盔1顶、⑩迷彩战术背心1件、⑾迷彩护肘护膝1副、⑿火箭筒发射器1套、⒀防毒面具1套
样品须为全新正品,完整反映产品质量标准。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提交的样品将作为本次采购评审及后期履约验收的实物依据,未按要求提交样品、样品不符合采购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询价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样品请于3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视为自动放弃,我方将按规定处置;成交供应商样品予以封存,作为后续供货验收标准。
2.增加服务承诺要求
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书面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所供产品与样品质量、规格、性能完全一致;
(2)提供不少于2年免费质保,24小时售后响应;
(3)免费配送、安装、调试至指定地点;
(4)免费提供器材操作使用及安全培训服务。
(5)在2026、2027年学生军训期间需派遣专人保障军训期间的装备器材维修、保养、指导使用(不含食宿14天左右)
3. 报价截止时间顺延标书代写
因本次补充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原报价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4月8日 10时00分(**时间),开标时间同步顺延。标书代写
4. 本补充公告为原询价公告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内容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3.递交地址:**市郑东新区金龙路 188 号****行政楼312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方:****
2.地址:**市郑东新区金龙路 188 号
3.联系人:冯老师
4.联系电话:037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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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