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务段京承线K152+739-K177+961、京承线K183+735-K206+641、京通线K213+248-K221+400、京通线K229+838-K241+500恢复路基标准断面工程项目项目询比采购
****公司**工务段京承线K152+739-K177+961、京承线K183+735-K206+641、京通线K213+248-K221+400、京通线K229+838-K241+500恢复路基标准断面工程项目的询比评审工作已经结束,采购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就本次询比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标段编号:A02,标段名称:京承K183+735-K206+641恢复路基标准断面工程
第一名:****,拟成交价495,000.00元。
第二名:******公司,拟成交价497,430.00元。
第三名:**瑞****公司,拟成交价 498,195.00 元。
标段编号:A03,标段名称:京通K213+248-K221+400恢复路基标准断面工程
第一名:**天正****公司,拟成交价477,200.00元。
第二名:****,拟成交价481,226.40元。
第三名:**瑞****公司,拟成交价 493,684.00 元。
3、标段编号:A04,标段名称:京通K229+838-K241+500恢复路基标准断面工程
第一名:******公司,拟成交价495,640.00元。
第二名:**县****公司,拟成交价496,872.00元。
第三名:****,拟成交价 499,248.80元。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公告和招标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2017年10号令),在公示期间,所有响应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6****8606
电子邮件:****@qq.com
采 购 人:****
地 址:河****车站路33号
异议受理人电话:187****7866
日期: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