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分行2025-2027年资产保全诉讼业务入围供应商增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4月3日09点00分(**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2026年4月22日09点00分(**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 2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4月3日09点00分(**时间) |
2026年4月22日09点00分(**时间) |
| 3 |
开标注意事项标书代写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与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缴纳至少1个月(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的社保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现场核验,核验不通过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与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浦发银行采购供应商门户注册成功的平台截图(复印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核验通过后除退还身份证原件外,其他证明资料不退),核验不通过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 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的“(九)废标 ” |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和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和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四家的; |
|
| 4 |
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原则及评分标准》的“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本次采购无效。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如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足入围数量时,则按实际名额推荐,入选供应商数量不超过有效投标供应商1/2;综合评分相等时,按以下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优先选择:投标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若上述得分都相同时,****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4家入围供应商。 除非有法定事由,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该等情况下,招****委员会提出的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少于4名时,本次采购无效。标书代写 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4名中标候选人,如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不足4名时,本次采购无效;综合评分相等时,按以下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优先选择:投标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若上述得分都相同时,****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4家入围供应商。 |
更正日期:2026年4月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金浦路22号
联系方式:陈颖,0771-****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大学东路170号
联系方式:包晓华,077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