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黄三经济合作社位于城东片区CD03-08地块B规划条件的公示

审批
广东-茂名-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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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经济**社位于**片区CD03-08地块B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2 17:25:26

公示说明:

**市****经济**社申请出具位于**市**片区CD03-08地块B的规划条件,用地面积:29255.19平方米(其中道路面积2446.9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6808.2平方米)。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可建设用地面积26808.2平方米计算):

1、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2、1<容积率≤3.5(住宅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71.5%,商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8.5%);

3、建筑密度≤35%(其中高层≤22%);

4、绿地率≥30%;

5、建筑高度≤80米。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每100平方米配建0.8个车位或每户配建1个车位。其中商业部分:每100平方米配建1个车位

2、在用地范围内须按2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百户标准配建养老设施。

3、需按高府办[2022]10号文件要求配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配套安全设施,每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以上。

4、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

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日至4月11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潘州街道办公示栏、自****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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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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