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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改审批〔2026〕124号
****科技局关于**县
**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
理工程(**段一期)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段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县规划部门审核划定的位置按规划指标建设**县**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段一期)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地址:**县**镇**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溪左岸建设650m生态缓冲带;河道清障总长度1300m,清障方量10074m3。
五、项目总投资:124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依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造成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年
七、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科技局
2026年3月31日
| 抄送:县政府办、****建设局、******局、 ****环境局、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