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有线数字电视端口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有线数字电视端口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31000元/年(点位单价不超19元/月)。 |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采购内容:有线数字电视端口服务。 数量:服务期5年,按协议付费。 简要技术需求: (一)安装使用有线数字电视端口(商业用户不分主副机)暂定为561个终端(分布位置:第一住院楼368个、门急诊28个、质子楼165个);最终以实际安装的终端为准,后续增加或减少都按约定的条款执行。 (二)机顶盒由供应商提供,合同期满如数退还。 (三)电视开机宣传片数量可多个组成,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播放内容由院方提供,不定期更换。 (四)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或因正常损耗已不能使用),由供应商免费更换。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服务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具有: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截至开展采购时间为止,****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服务单位。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 拟定供应商名单:****。 |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经了解,我院有线数字电视端口服务为****提供,因其业务特殊性,********电视局核发,在**市**区、**区、大鹏新区允许进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止。 |
| 联系方式:(0755)****8168转14050游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宝荷路113号****行政楼四楼基建总务部。 |
| 备注: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上述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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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