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53号 | |||||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新申请) | |||||
| 普通 | |||||
| 【收集、贮存、处置(焚烧)】医药废物(HW02类中 271-001~002-02、272-001-02、275-002-02、275-004-02、275-006-02、276-001~002-02)、废药物、药品(HW03类中的 900-002-03)、农药废物(HW04类中263-004~005-04、263-008~009-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类中266-001-05、266-003-05、900-004-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 类中900-401~402-06、900-404-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900-200-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类中900-005~007-09)、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0类中900-009~010-10)、精(蒸)馏残渣(HW11类中251-013-11、252-002-11、252-011-11、252-013-11、252-016~017-11、451-003-11、261-008-11、261-013~014-11、261-022~023-11、261-025-11、261-033-11、261-115-11、772-001-11、900-013-11)、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中264-009~011-12、264-013-12、900-299-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265-102~103-13)、**学物质废物(HW14类中900-017-14)、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类中261-061-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类中261-064~067-38)、含酚废物(HW39类中261-070-39)、含醚废物(HW40类中261-072-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类中261-078-45、261-080-45、261-082-45、261-084~085-45)、其他废物(HW49 类中900-042-49、900-047-49、900-999-49)(仅限液态),共计8571吨/年; 【收集、贮存、利用】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900-015-13)980 吨/年、其他废物(HW49类中900-039-49)500 吨/年、废催化剂(HW50类中251-016-50、251-018~019-50、261-151~155-50、261-157~158-50、261-160~170-50、261-172-50、261-174~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3000吨/年;900-049-50,150吨/年)3150 吨/年,共计4630吨/年; 合计13201吨/年。 | |||||
| ******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0983MA53Q08M1E | |||||
| 李艺胜 |
| 身份证 |
| 2026年03月27日 |
| 2026年03月27日 |
| 2027年03月26日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2年8月,****以《**市水口产业聚集区**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2〕207号)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根据**省固体****中心审查意见(粤固环函〔2026〕13****环境局意见,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收集、贮存、处置(焚烧)】医药废物(HW02类中 271-001~002-02、272-001-02、275-002-02、275-004-02、275-006-02、276-001~002-02)、废药物、药品(HW03类中的 900-002-03)、农药废物(HW04类中263-004~005-04、263-008~009-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类中266-001-05、266-003-05、900-004-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 类中900-401~402-06、900-404-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中900-200-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类中900-005~007-09)、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0类中900-009~010-10)、精(蒸)馏残渣(HW11类中251-013-11、252-002-11、252-011-11、252-013-11、252-016~017-11、451-003-11、261-008-11、261-013~014-11、261-022~023-11、261-025-11、261-033-11、261-115-11、772-001-11、900-013-11)、染料、涂料废物(HW12类中264-009~011-12、264-013-12、900-299-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265-102~103-13)、**学物质废物(HW14类中900-017-14)、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7类中261-061-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类中261-064~067-38)、含酚废物(HW39类中261-070-39)、含醚废物(HW40类中261-072-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类中261-078-45、261-080-45、261-082-45、261-084~085-45)、其他废物(HW49 类中900-042-49、900-047-49、900-999-49)(仅限液态),共8571吨/年;【收集、贮存、利用】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类中900-015-13)980吨/年、其他废物(HW49类中900-039-49)500吨/年、废催化剂(HW50类中251-016-50、251-018~019-50、261-151~155-50、261-157~158-50、261-160~170-50、261-172-50、261-174~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3000吨/年;900-049-50,150吨/年)3150 吨/年,共4630吨/年。合计13201吨/年。经营有效期为2026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6日。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管理制度要求,提升仓库贮存能力;强化应急演练和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方式、规模和类别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的各项管理制度等。严格落实产品质量管控措施。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信息化环境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关规定,变更委托运输单位应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落实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废盐、炉渣等废物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可通过利用、物化、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等方式处理的危险废物,严格限制直接填埋。
(三)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制度,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对于按产品管理的物料,应如实做好产销量、流向、库存等信息记录和资料留存。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相关制度规定,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按期汇总报告月度、年度等经营情况。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按要求安装电子地磅、视频监控、电子标签打印设备、扫码枪等智能物联设备,完成危险废物“五即”(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规范化建设和“一码贯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生产和运输卸货场所的地面防渗和围堰设置等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完善危险废物标识标志等。
四、你公司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在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危险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厅申请换证。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五、你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生态环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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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