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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2
| 项目名称 | **区综保区至**产业大道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项目起于昌龙大道,沿九永高速北侧布线,经竹基湾、天堂坡院子、新房子,终点顺接永津路九永高速跨线桥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75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家坤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36****6846 |
| 项目投资(万元) | 2998 | 环保投资(万元) | 29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06-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起于昌龙大道,沿九永高速北侧布线,经竹基湾、天堂坡院子、新房子,终点顺接永津路九永高速跨线桥,桩号为K0 000–K1 552,全长1.552km。设计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8m,路面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以有效控制扬尘。运输建筑材料的临时施工道路应尽可能避开大的居民区,临时施工道路应经常洒水。临时施工道路上运送砂石料的车辆,用帆布、盖套等遮盖,以防尘埃飞扬,沿路撒漏等。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建立临时化粪池后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应远离地面水,并提供环形排水沟和渗水坑,以防止意外流出污染地面水。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道路施工现场200米以内有居民区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声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时,****政府及环保部门的书面同意。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工程所开挖、回填的山体、沟壑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路基土石方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植草护坡。合理弃土、取土。道路两侧增加绿化带 | ||
| 承诺:**** 刘家坤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家坤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