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档案馆项目(一期)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档案馆项目(一期)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13日13时:30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档案馆项目(一期)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万元
最高限价:11万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报价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档案馆项目(一期)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自采购人发出启动测评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测评工作;在采购人完成相关整改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测评报告,并完成向**监管部门的提交备案工作。因供应商原因逾期的,每逾期1天按合同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投标时具备正常开展测评工作资格;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net)、“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申购、现场报名获取。
(1)线上申购: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请将下列材****公司邮箱,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特定资格文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规范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购买文件登记表及电子版采购文件;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竞争性磋商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2)现场购买: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本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特定资格文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详****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4月3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止,每天9:00—12:00、13:00—16:30(**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人民路50****广场B座1510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6年4月13日13:00时-13:30时(**时间),在****(**市**区人民路50****广场B座1510室),逾期不予接受。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2026年4月13日13:30时(**时间)。标书代写
磋商时间与地点:2026年4月13日13:30时(**时间),在****(**市**区人民路50****广场B座15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顾文龙、高悦
联系电话: 0411-****9297
传真: 0411-****9297
地址: **市**区人民路50****广场B座1510室
2、采购人名称: ****(本级)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 0411-****7757
传真: /
地址: **市**区中南路49号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