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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3D4ENL2U | 建设单位法人:李广学 |
| 燕厚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大王镇青垦路西侧165号****公司厂区内 |
| ****1×12MW抽凝机组背压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大王镇青垦路西侧165号****公司厂区内 |
| 经度:118.52458 纬度: 37.0036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4 |
| 东环审〔2024〕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3MA3D4ENL2U001P |
| 2025-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4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3MA3D4ENL2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3MA3D4ENL2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502MA3CA3Y61N,****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5-11-05 |
| 2025-11-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1-04 |
| 2026-02-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热电联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热电联产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占地面积73864m2,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改,将1台C12-4.9/1.4型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改造为CB12-8.83/3.0/1.5型背压式汽轮机;将2台75t/h煤粉锅炉改造为1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拆除原有渣房**设一座400m3的渣仓;建设一座脱硫石膏库房,占地面积为486m2;**一套100m3的一级反渗透装置。技改后热能产量429.87万GJ/a,电能产量16032万kWh/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73864m2,对现有装置进行技改,将1台C12-4.9/1.4型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改造为CB12-8.83/3.0/1.5型背压式汽轮机;将2台75t/h煤粉锅炉改造为1台15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拆除原有渣房**设一座400m3的渣仓;建设一座脱硫石膏库房,占地面积为486m2;**一套100m3的一级反渗透装置。技改后热能产量429.87万GJ/a,电能产量16032万kWh/a。本项目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热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替代量、单机装机规模、锅炉容量均未发生变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以烟煤作为燃料,经输煤、碎煤、燃烧后对除盐水进行加热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过热蒸汽,蒸汽送入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电经配电装置由输电线路送入电网,蒸汽从汽轮机排出对外供热。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以烟煤作为燃料,经输煤、碎煤、燃烧后对除盐水进行加热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过热蒸汽,蒸汽送入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电经配电装置由输电线路送入电网,蒸汽从汽轮机排出对外供热。项目冷却方式采用循环水冷却,冷却方式未发生变化。锅炉烟气依托现有出口内径4m、高120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烟形式、排烟高度未发生变化。本项目实际建设生产工艺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有组织废气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有组织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烧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复合+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无组织废气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输煤系统的煤尘、灰库、渣仓及石灰石仓的粉尘,柴油罐废气,盐酸储罐废气,脱硝装置区逸散的氨。 环评及环评批复中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依托厂区现有全封闭煤场1座,煤场堆取料机配套有喷淋设施,作业时进行喷雾抑尘。卸煤在封闭煤场内卸煤,配备喷淋抑尘设施。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带式输送机转运点处设布袋收尘器,灰库、渣仓及石灰石粉仓设置布袋式除尘器,严格对出场运输车辆车胎、车体冲洗,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环境。锅炉灰渣处理方式采用灰渣分除,渣外运综合利用时汽车加盖篷布;灰直接由气力除灰系统送入灰库,外运综合利用由密闭罐车运输。化水车间盐酸储罐设置酸雾吸收器对HCl进行吸收回用。(3)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化水系统排水、脱硫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湿电废水、超滤冲洗废水、反渗透冲洗废水、混床再生正洗反洗废水、混床再生酸碱再生废水、多介质过滤器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环评及环评批复中废水治理设施为:锅炉排污水和混床再生正洗反洗废水回用于地表水蓄水池补水;脱硫废水用于渣房洒水降尘;湿电废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进入脱硫系统补水;化水系统排水部分回用,不能完全回用部分和超滤冲洗废水、反渗透冲洗废水、多介质过滤器冲洗废水、中和后的混床再生酸碱再生废水及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4)噪声 本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5)固废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系统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室危废,锅炉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化水车间产生的废树脂、化水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以及生活垃圾。 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废反渗透膜和废树脂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危废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实际建设中产生有组织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燃烧烟气。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复合+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实际建设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输煤系统的煤尘、灰库、渣仓及石灰石仓的粉尘,柴油罐废气,盐酸储罐废气,脱硝装置区逸散的氨。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为依托厂区现有全封闭煤场1座,煤场堆取料机配套有喷淋设施,作业时进行喷雾抑尘。卸煤在封闭煤场内卸煤,配备喷淋抑尘设施。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带式输送机转运点处设布袋收尘器,灰库、渣仓及石灰石粉仓设置布袋式除尘器,严格对出场运输车辆车胎、车体冲洗,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环境。锅炉灰渣处理方式采用灰渣分除,渣外运综合利用时汽车加盖篷布;灰直接由气力除灰系统送入灰库,外运综合利用由密闭罐车运输。化水车间盐酸储罐设置酸雾吸收器对HCl进行吸收回用。 本项目实际建设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3)废水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锅炉排污水、化水系统排水、脱硫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水、湿电废水、超滤冲洗废水、反渗透冲洗废水、混床再生正洗反洗废水、混床再生酸碱再生废水、多介质过滤器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治理设施为:锅炉排污水和混床再生正洗反洗废水回用于地表水蓄水池补水;脱硫废水用于渣房洒水降尘;湿电废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进入脱硫系统补水;化水系统排水部分回用,不能完全回用部分和超滤冲洗废水、反渗透冲洗废水、多介质过滤器冲洗废水、中和后的混床再生酸碱再生废水及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实际建设废水治理设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未发生变动。(4)噪声 本项目噪声控制主要为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未发生变动。(5)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系统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设备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室危废,锅炉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化水车间产生的废树脂、化水车间产生的废反渗透膜以及生活垃圾。 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废反渗透膜和废树脂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危废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实际建设固体处置方式及种类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依托现有2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依托现有2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48.05 | 53.3072 | 0 | 48.05 | 0 | 53.307 | 5.257 | |
| 29.79 | 21.46 | 0 | 29.79 | 0 | 21.46 | -8.33 | |
| 0.73 | 0.66 | 0 | 0.73 | 0 | 0.66 | -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53.243 | 19.894 | 51.913 | 53.243 | 0 | 19.894 | -33.349 | / |
| 76.061 | 62.081 | 74.161 | 76.061 | 0 | 62.081 | -13.98 | / |
| 7.606 | 6.307 | 7.416 | 7.606 | 0 | 6.307 | -1.299 | / |
| 0.172 | 0.172 | 0 | 0.172 | 0 | 0.172 | 0 | / |
| 1 | 车间废水排放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 脱硫废水用于渣房洒水降尘 | 验收监测期间车间废水排放口pH值最大值为7.8、总铅最大日均浓度为0.21μg/L、总镉最大日均浓度为0.34μg/L、总砷最大日均浓度为1.25μg/L、总铅未检出,检测结果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pH值6~9、总镉≤0.1mg/L、总汞≤0.05mg/L、总砷≤0.5mg/L、总铅≤1mg/L)。 | |
| 2 | 废水总排口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锅炉排污水和混床再生正洗反洗废水回用于地表水蓄水池补水;脱硫废水用于渣房洒水降尘;湿电废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进入脱硫系统补水;化水系统排水部分回用,不能完全回用部分和超滤冲洗废水、反渗透冲洗废水、多介质过滤器冲洗废水、中和后的混床再生酸碱再生废水及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公司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为6.7、COD最大日均浓度40.25mg/L、氨氮(NH3-N)最大日均浓度1.23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0.285mg/L、总氮最大日均浓度10.11mg/L、SS最大日均浓度53mg/L、全盐量最大日均浓度910.5mg/L、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2.44mg/L、氟化物最大日均浓度2.53mg/L、挥发酚最大日均浓度0.137mg/L、硫化物未检出,检测结果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市****公司进水水质要求(pH值6~9、COD≤500mg/L、氨氮(NH3-N)/、SS≤400mg/L、总磷/、总氮/、石油类≤20mg/L、氟化物≤20mg/L、硫化物≤1.0mg/L、挥发酚≤2mg/L、全盐量/)。 |
| 1 | “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复合+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5mg/m3、SO2 35mg/m3、NOx 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氨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氨<3.8mg/m3、75kg/h)。 | 本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电袋复合+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20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浓度为2.0mg/m3、SO2最大折算浓度为6mg/m3、NOx最大折算浓度为21mg/m3、林格曼黑度<1级、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5mg/m3、SO2 35mg/m3、NOx 5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林格曼黑度1级);氨最大折算浓度为0.6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42kg/h,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及《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氨<3.8mg/m3、75kg/h)。 | |
| 2 | 无组织废气治理 | 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厂界颗粒物、HCl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HCl:0.2mg/m3);厂界NH3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一级标准值(NH3:1mg/m3);柴油罐区周边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VOCS任意一次浓度:30mg/m3,1h平均浓度:10mg/m3);氨储罐周边NH3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NH3:1.5mg/m3)。 | 生产过程中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化水车间盐酸储罐设置酸雾吸收器对HCl进行吸收回用,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全封闭煤场1座,煤场堆取料机配套有喷淋设施,作业时进行喷雾抑尘。卸煤在封闭煤场内卸煤,配备喷淋抑尘设施。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带式输送机转运点处设布袋收尘器,灰库、渣仓及石灰石粉仓设置布袋式除尘器,严格对出场运输车辆车胎、车体冲洗,避免车辆带出煤泥、煤尘污染环境。锅炉灰渣处理方式采用灰渣分除,渣外运综合利用时汽车加盖篷布;灰直接由气力除灰系统送入灰库,外运综合利用由密闭罐车运输。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污染物排放情况分别为: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59mg/m3,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33μ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16mg/m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HCl:0.2mg/m3);NH3最大排放浓度为0.22mg/m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一级标准值(NH3:1mg/m3)。 柴油罐区周边VOCs最大浓度为2.56mg/m3,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任意一次浓度:30mg/m3,1h平均浓度:10mg/m3)。 氨储罐周边NH3最大排放浓度为0.45mg/m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NH3:1.5mg/m3)。 |
|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等。 |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4~5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0~46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废反渗透膜和废树脂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危废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旧布袋、废反渗透膜和废树脂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化验室危废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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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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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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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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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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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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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