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快速干线南辅道(石沙路—广花一路)项目等3个项目)》已经******局批复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二、公告时间:2026年4月2日
三、公告内容
(一)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原因
华南快速干线南辅道(石沙路—广花一路)项目、**大道下穿隧道工程、****博物馆西侧道路工程落实地块分别有0.3133公顷、0.1821公顷和0.8811公顷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需通过编制**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我局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华南快速干线南辅道(石沙路—广花一路)项目等3个项目)》,局部调整了**区新**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
本次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城镇开发边界内4个地块NLS01、NLS02、NLS03、NLS04,城镇开发边界外7个地块WLS01、WLS02、WLS03、WLS04、WLS05、WLS06、WLS07,总面积1.3765公顷。其中,NLS01面积0.0003公顷、NLS02面积0.0304公顷、NLS03面积0.0011公顷、NLS04面积0.0001,WLS01面积0.0130公顷、WLS02面积0.1411公顷、WLS03面积0.0105公顷、WLS04面积0.1092公顷、WLS05面积0.0076公顷、WLS06面积0.1821公顷、WLS07面积0.8811公顷。落实后均规划为城镇用地,总计1.3765公顷。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华南快速干线南辅道(石沙路—广花一路)项目9个落实地块,其中4个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5个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情况,涉及生态保护红线0.2814公顷,该项目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政府出具的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大道下穿隧道工程1个落实地块、****博物馆西侧道路工程1个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情况。******厅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定期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规模落实图件
见附图。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地块(华南快速干线南辅道(石沙路—广花一路)项目)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2.落实地块(华南快速干线南辅道(石沙路—广花一路)项目)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3.落实地块(**大道下穿隧道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4.落实地块(**大道下穿隧道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5.落实****博物馆西侧道路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6.落实****博物馆西侧道路工程)落****规划局部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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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