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4349/2026-60668 | 主题分类: 水利 |
| 发文单位: **** |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
| 标 题: ******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水许可决〔2026〕37号) | |
| 发文字号: 桂水许可决〔2026〕37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
| 是否有效: | |
******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2****公司提出的******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以下简称“**县**铜锌矿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县岭脚镇**村。该项目为已建项目,**面积0.32平方千米,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类及主要矿种为铜矿、锌矿,设计采选矿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年产精矿石6.4万吨/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
二、****公司年取水总量11.89万立方米/年,其中地表水5.04万立方米/年(最大取水量9.6万立方米/年),地下水6.85万立方米/年。
项目运行期取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矿坑正常涌水量6.66万立方米/年,项目采矿用水量2.1万立方米/年,取自矿坑涌水;选矿用水量10.39万立方米/年(采矿与选矿重复利用水量1.05万立方米/年),优先使用矿坑涌水(最枯涌水量2.1万立方米/年),不足部分从**小溪取水补充(最大取水量9.34万立方米/年)。生活取水涉及2个水源:采**生活用水取自**小溪0.26万立方米/年,选矿厂生活用水取自地下水0.19万立方米/年。取水方案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县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位1.96亿立方米,现状用水总量1.80亿立方米,与规划水平年2030年控制目标相比,仍有0.16亿立方米的余量,本项目年取新水水量为11.89万立方米,占用水总量剩余指标的0.74%,本项目取水后,**县用水总量指标仍富余,符合管控指标要求,基本同意项目取用水方案。
三、项目矿坑正常涌水量6.66万立方米/年,最大涌水量9.30万立方米/年;**小溪生产取水口断面95%枯水年来水量129.6万立方米,满足采、选矿生产用水11.44万立方米/年的需求。**小溪生活取水口断面95%枯水年来水量23.4万立方米,满足采**生活用水0.26万立方米/年的需求;生活取水地下水水源可开采量5.11万立方米/年,满足选**生活用水0.19万立方米/年的需求。项目取水水源水量、水质基本满足取水需求。
四、本项目采矿用水指标为0.07立方米/吨,选矿用水量为2.36立方米/吨,满足《**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铅锌矿采矿用水定额先进值0.4立方米/吨、选矿用水定额先进值2.5立方米/吨要求。项目用水符合用水定额和节水要求,用水基本合理。
五、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是采矿、选矿退水、工业场地雨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产退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无退水口。采**及选矿厂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等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直排,无退水口。
六、项目**疏干排水多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根据降水影响半径圈出的矿坑排水影响范围未超出**范围,矿山开采结束后,含水层破坏可自行恢复,水位回升。由于矿体周边常有花岗岩隔水岩层的存在,采矿活动导致地下水含水岩组破坏的影响程度较轻。疏干排水对周围村屯水源水质没有影响。
七、请你公司根据《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矿坑疏干排水处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在矿坑涌水回用口、生活用水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定期开展计量设施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要求,落实地下水管理保护措施,定期报送疏干排水量和地下水水位状况。
八、工程建成后,请根据《****水利厅关于印发**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19〕6号)要求,将取水工程自查报告(包括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认证或校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项目取水按规定缴纳水**税。
九、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当重新开展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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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