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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政〔2026〕1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市江镜镇镇区东北片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细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位于江镜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分属于南宵村、玉桂村和张厝村,总用地面积约72.02 公顷。
二、原则同意《详细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等规划内容。
三、《详细规划》是**市江镜镇镇区东北片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详细规划》的要求。《详细规划》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作为重点强制性内容,应优先保障并确保落实;必须严格按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和附加图则控制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四、《详细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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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