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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品质不锈钢提质增效及连铸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品质不锈钢提质增效及连铸机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省阳****开发区**二横路1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在保持炼钢产能不变的基础上,在炼钢一厂增设70吨合金熔化炉4套代替炼钢一厂、二厂的电弧炉熔化镍铁、铬铁、铸铁等合金(不熔化废不锈钢),技改后厂区的电弧炉仅用于废不锈钢熔化;同时在炼钢一厂**1条单流板坯连铸机产线(年产400系不锈钢坯40万吨);技改完成后,炼钢一厂、二厂的不锈钢坯合计年产量为200万吨不变。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5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