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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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03月23日 发布了****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澄清技术要求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二、技术要求 第14条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支持距离、椭圆、描迹测、体积、斜率等常规测量,支持多普勒测量,支持心脏功能专用测量及分析,可实现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及左室自动射血分数自动测量,可进行前壁、后壁描记,自动同步显示最大值、最小值、质量指标等参数” 中 “描迹测” 具体指“描迹测量”。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处罚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选用该产品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①是否属于“确需配套使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情况说明或在评审现场予以澄清;②在一个项目中同一家供应商代理多家受处罚供应商产品,总共不超过3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审过程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由采购机构组织审价。若项目转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评审过程中未指出价格虚高风险的,采购单位可视情自行组织审价。审价事项均参照采购文件附件《军队物资、服务单一来源审价有关要求及资料清单》执行。 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通用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 20.到现场开标的项目”要求。 4.投标供应商应尽早通过“军队采购APP”提交CA申领审核或延期申请,避免因未及时申领CA导致无法电子签章,影响采购文件的编制和投标。若因CA到期未主动申请延期等原因未及时完成CA申领,造成供应商无法正常参加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标书代写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