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广富组团品质提升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高新区广富组团品质提升项目(一期)附属工程补遗通知(一)内容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现修改为:
|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326.08元(大写:壹仟贰佰玖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陆元零捌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79808.53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捌佰零捌元伍角叁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16.不平衡报价:
| 16.不平衡报价:本项目将设置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主要清单子项详见附件主要清单),投标人主要清单子目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5%[(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不平衡报价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5%或<-5%]}。若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1)计算总价报价下浮率时,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计算范围; (2)总价报价下浮率=[(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投标总报价-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00%; (3)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 (4)主要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计算时,不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清单子目,如涉及清单子目中有材料暂估价的,此清单子目不纳入不平衡报价评审。” |
现修改为:
| 16.不平衡报价:本项目将设置不平衡报价,投标人清单子目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不平衡报价指:总价报价下浮率与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浮动比超过±5%[(即总价报价下浮率-不平衡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5%或<-5%]}。若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不增加或下浮,不计入不平衡报价中,****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1)计算总价报价下浮率时,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计算范围; (2)总价报价下浮率=[(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投标总报价-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00%; (3)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 (4)清单子目综合单价报价下浮率计算时,不包含有材料暂估价的清单子目,如涉及清单子目中有材料暂估价的,此清单子目不纳入不平衡报价评审。 |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地勘报告随本次补遗发布,详见附件。
注:已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本次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