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自行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吴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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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自行公示
188****2886 发表于 2026-04-02 18:2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4楼312室;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的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07平方米,扩建研发产品钌系列配位化合物、光电材料中间体。本次扩建后,新增研发钌系列配位化合物40g/a、光电材料中间体5500g/a。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4楼312室;

联系人:沈经理;

电话:158*****025;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地址:**市**区枫江路168号6号楼2012室 ;

联系人:李工;

电话:****@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