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熙岸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 **实****公司 提出的 蔷薇熙岸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市**区洲心街道E17号区
二、公示时间:2026-04-02--2026-04-12,共 11 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http://www.****.cn/channel/qyszrzyj/
、**日报
、其他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五、联系部门及电话
**市**区**大道107****中心4楼433室 邮编511518 ****
咨询电话: 0763-****930
****
2026-04-02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报来修改申请: 1、原批出总计容面积为133183.55㎡,修改后为133214.72㎡,未超规划条件要求容积率面积。原总建筑面积为177641.15㎡,修改后为177839.98㎡; 2、社区卫生站面积由601.02㎡调整为601.31㎡; 3、G6#建筑高度由74.15米改为76.55米、G7#建筑高度由79.95米改为79.55米、G8#建筑高度由65.45米改为60.75米、G9#建筑高度由79.95米改为75.75米。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