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李云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加层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庆远镇宜畔村宜畔屯安置区2栋4号—6****砖厂东南面)。
二、具体调整内容
该房屋用地面积均为60平方米,建设层数均由原审批的主体四层、第五层(北面)局部调整为主体五层、第六层(北面)局部建筑。
调整后,该房屋总建筑面积均由原审批的317平方米调整为389平方米,建筑总高度均由原审批的19.2米调整为22.5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3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建设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李云户个人自建房项目加层建设总平面布置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