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6]063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先租后让方式挂牌交易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银地(G)[2026]-10号 | **区兴西路以北、规划十四号路以东 | 103653.47平方米(合155.48亩) | 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R≥1.2 | T≥4860 | JX≥40 | L≤15 | 净地 | 20年(其中租赁年限5年、出让年限15年) | 1,321 | 331 | 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 | 2026年05月06日16时30分 | 2026年05月08日10时2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先租后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租赁期满前6个月,由承租单****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转为出让申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进行核实,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开发利用条件及“标准地”约定指标后,****开发区管理委******局提出转出让申请,******局与承租单位签订协议出让合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未满前,承租人开发利用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承租人提出申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实认定,可提前办理转出让手续。2.承租人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应提前6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的申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批准后,解除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按使用土地年限比例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价款(不计利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无偿对宗地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3.租赁期满未提出书面申请转出让的或未达到开发利用条件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批准后,解除已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无偿对宗地范围内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竞得人拒不拆除恢复的,由政府无偿收归国有。4.竞得人不能按租赁合同约定期限达成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条件的,可在租赁期届满前6个****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延期申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同意后,租赁期限可以顺延但不得超过一年。其他违约责任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5.其他违约责任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6.竞得人竞得该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5年的总租金,5年总租金按土地成交总价款的25%确定,租赁期满转出让时应缴纳的出让价款等于土地成交总价款减去已缴纳的租金,须一次性缴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标准地“3+X”控制性指标,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24万元,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324万元,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3万元,每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不高于1.66吨标准煤。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执行。 8.鉴于西****广电局已出具相关文件,该项目有关文物勘探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文物主管部门对接沟通。9.以先租后让方式取得用地的,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10.出让起始价及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北街177号;
联系人:鄢先生;
联系电话:0951-****585。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 ******局 | **** |
| 2026年04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