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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02
| 项目名称 | **县历史文化遗址保护传承及配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1663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德全 |
| 联系人 | 马晶晶 | 联系电话 | 186****8995 |
| 项目投资(万元) | 24991.42 | 环保投资(万元) | 7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6-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保护**县历史文化遗址,提升**县核心旅游**服务能力,拟对**县省级历史文化街区(齐宁老街)、**衙遗址、休阳故址等旅游景点进行保护利用,****服务中心、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如下: 1.省级齐宁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 对齐宁老街传统徽派建筑进行保护提升4981.48平方米,其中部分闲置用房改造为服务驿站1184.34平方米、旅游导览区1860.09平方米,管理用房449.82平方米,修缮老街文创体验区1487.23平方米,完善街区室外管线工程1965.60 平方米、环境工程1594.68平方米等基础设施。 2.古****基地建设工程 对**衙遗址现有建筑保护修复6473.81平方米,配套****基地7222.28平方米、文创集合区513.28平方米、地下车库677.28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充电桩22个,配套周边环境提升236.86平方米及室外管线工程236.86平方米等。 3.****中心改扩建工程 ****服务中心共2.18万平方米,其中改造游客接待老旧用房15813.61平方米、辅楼965.82平方米、****中心3848.73平方米、配套用房931.71平方米,修缮休阳故址235.00平方米,配建停车场1000平方米,安装机动车充电桩14个,配套环境提升工程147131.32平方米及室外管线工程21145.93平方米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现场施工中,建筑材料的堆放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措施,设置挡风板;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各种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同步设计好排水沟和沉淀池,将建筑泥浆水和冲洗水经沉淀分离后的上清液排入污水管网,泥浆定期外运。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筑垃圾堆放到指定位置,安排专职人员收集包装废弃物和运输破损建材,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放置施工机械,尽可能布置在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避免或少用噪声大的设备,尤其避免噪声大的工程在夜间施工。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道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区附近密植乔木、灌木,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善道路路域景观的作用。 | ||
| 承诺:**** 张德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德全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