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根据《****年产8.5万吨铜材建设项目(二期)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9号)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共4人组成了验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进展和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的详细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选址于**省**市**区**高新区芦洋产业园A区青泰路,用地中心坐标为E118°02′57″,N28°23′40″。本项目为铜材生产加工项目,一期年产32500吨黄铜杆规模于2023年10月已完成验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年产8.5万吨铜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10月15****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8.5万吨铜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饶广环窗字〔2021〕25号)。2022年11月8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122MA39RR8G38001Q)。2023年1月对排污许可证进行了变更。
项目二期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于2025年5月竣工调试。
3.投资情况
项目二期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1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2#、3#车间年产共1.25万吨黄铜杆规模。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每套熔化炉分别设置1套“房式吸风罩+重力降尘+布袋除尘"设施。废气经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设备噪声经隔音、减震等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工频炉渣、废耐火材料、铜氧化皮、布袋收尘灰、废布袋、生活垃圾。
工频炉渣、废耐火材料、氧化皮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布袋收尘灰(HW48)、废布袋(HW49)为危险废物,定期交******公司处置,已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2#生产车间后,面积50m2)。危险废物分类存放。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项目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废水: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期间,生活污水各污染物检****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一期已验收,二期未增加劳动定员,监测结果可沿用)。
3.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监测颗粒物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熔炼炉二级标准。
4.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期间,颗粒物排放厂界浓度最高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厂房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不合格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做好环境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