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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435MA62H15E10 | 建设单位法人:李益军 |
| 李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工业园区 |
| ******废旧铅酸电池年回收10万吨再生铅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工业园区 |
| 经度:102.542000 纬度: 28.97665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4-23 |
| 川环审批〔2015〕19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435MA62H15E10001P |
| 2020-03-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300 |
| 28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3435MA62H15E1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爱****公司 |
| ****0100MA6CQF212E | 验收监测单位:**环华****公司 |
| ****0108MA69GAFA8X | 竣工时间:2019-08-15 |
| 2020-04-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213i6MT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再生铅1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再生铅10万吨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破碎分选-熔炼-精炼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分选-熔炼-精炼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生活污水来源于厂区职工办公、生活,主要为食堂、厕所等不涉铅废水,****处理站(A/O)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破碎分选废水、冲洗地坪水及工人洗手、洗澡、洗衣服等涉铅废水等。破碎分选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污水****处理站(“中和+沉淀+过滤”);其余废****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均回用于生产所需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所需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破碎分选废气、富氧负压熔炼炉废气(含进料口和出料口)、精炼炉及铸锭废气、车间负压抽风废气等。 (1)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废气:为废铅酸蓄电池破碎分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碱液喷淋+电除雾”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熔炼炉废气(含进料口和出料口):为熔炼炉熔炼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进料口和出料口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2套“集气罩+换热室+旋风+夹套水冷+袋式除尘器+醋酸吸收+双减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3)精炼炉及铸锭废气:为精炼及铸锭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高效滤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4)熔炼车间通风除尘系统:为熔炼车间通风换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车间微负压设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5)破碎车间通风除尘系统:为破碎车间通风换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硫酸雾,车间微负压设置,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6)无组织废气:车间封闭、微负压设置,配套有车间通风除尘系统,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三)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熔炼炉、精炼炉、风机、破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炉体半围罩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熔炼炉炉渣、精炼炉浮渣、脱硫石膏渣、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处理站污泥及初期雨水池污泥、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工人劳保用品等。其中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精炼炉浮渣、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及初期雨水池污泥送熔炼炉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工人劳保用品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固废熔炼炉炉渣送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脱硫石膏渣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其中员工生活****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地下水 1、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1)本项目主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系统、熔炼炉熔炼系统、精炼炉系统、连续铸锭系统、渣处理系统等均属于密闭系统,运营期无废水渗漏,主生产车间采取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上铺设钢筋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为P6(0.49×10-8cm/s),厚度不低于20cm,防渗层表面涂环氧地坪防腐漆。 (2)主生产厂房废电池暂存坑、电解液收集池、生产废水处理池均采用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上铺设钢筋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为P8(0.26×10-8cm/s),厚度不低于20cm,防渗层表面涂环氧地坪防腐漆。 (3)临时渣场: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同类型工程防渗资料,临时渣场四周设置挡墙及排水沟,防止雨水进入和炉渣流失;同时渣场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柔性人工衬层防渗结构,具体防渗层自下而上依次为:钢筋混凝土底板(厚度20cm,抗渗等级为P8)、膜下砂石保护层(厚度100mm)、600g/m2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600g/m2土工布、渗滤液卵石导水层(厚度500mm,粒径50~150mm)、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20cm)、废渣。 (4)除绿化带、坡地和水体占地区域外的其它区域仅地面硬化。 2、车间周围修建截流沟,防止雨水进入车间;厂区内设废水收集沟渠,实施“清污分流”,收集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厂区上、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时监测该区域地下水受污染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应及时采取必要阻隔措施,如防渗幕墙等。 4、加强生产线上各罐体及水体循环管路的检修,避免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水的漏滴。 5、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复核事故水池容积,事故水池除应考虑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时的废水容量,也应考虑生产线事故停滞时工艺液体的贮存及转运所需容积。 6、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生活污水来源于厂区职工办公、生活,主要为食堂、厕所等不涉铅废水,****处理站(A/O)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破碎分选废水、废塑料清洗废水、冲洗地坪水及工人洗手、洗澡、洗衣服等涉铅废水等。破碎分选废水、废塑料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污水****处理站(“中和+沉淀+过滤”);其余废****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均回用于生产所需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所需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切盖及破碎分选废气、富氧负压熔炼炉废气(含进料口和出料口)、精炼炉及铸锭废气、车间负压抽风废气等。 (1)废铅酸蓄电池切盖、破碎分选废气:为废铅酸蓄电池切盖、破碎分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2套“袋式除尘+碱液喷淋+电除雾”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富氧负压熔炼炉废气(含进料口和出料口):为熔炼炉熔炼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进料口和出料口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2套“表冷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7m高排气筒排放。 (3)精炼炉及铸锭废气:为精炼及铸锭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高效滤筒+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4)熔炼车间通风除尘系统:为熔炼车间通风换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车间微负压设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5)破碎车间通风除尘系统:为破碎车间通风换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为颗粒物、硫酸雾,车间微负压设置,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6)无组织废气:车间封闭、微负压设置,配套有车间通风除尘系统,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量较少。 (三)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熔炼炉、精炼炉、风机、破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炉体半围罩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熔炼炉炉渣、精炼炉浮渣、脱硫石膏渣、废活性炭、废耐火材料、****处理站污泥及初期雨水池污泥、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工人劳保用品等。其中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精炼炉浮渣、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及初期雨水池污泥送熔炼炉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工人劳保用品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待鉴别固废熔炼炉炉渣、脱硫石膏渣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其鉴别结果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废塑料等,其中员工生活****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塑料经破碎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地下水 根据******公司《******废旧铅酸电池年回收10万吨再生铅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主生产车间内废电池暂存坑、电解液收集池以及生产废水处理池已采用“2mm厚HDPE膜+20cm厚P8等级抗渗钢筋混凝土+环氧地坪防腐漆”防渗措施;主生产车间内其他区域已采用“2mm厚HDPE膜+20cm厚P6等级抗渗钢筋混凝土+环氧地坪防腐漆”防渗措施,同时做好“六防”措施;临时渣场已采用“20cm厚P8等级抗渗钢筋混凝土底板+10cm膜下砂石保护层+600g/m2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600g/m2土工布+50cm渗滤液卵石导水层+20cm钢筋混凝土保护层”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及脱硫石膏暂存库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采取的防渗措施满足防护要求。 除绿化带、坡地占地区域外的其它区域仅地面硬化,并在厂区内设置9口地下水监控井,定期跟踪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 |
| 措施优化。1、熔炼炉烟气处理方式由“集气罩+换热室+旋风+夹套水冷+袋式除尘器+醋酸吸收+双减法脱硫+活性炭吸附+20m排气筒”变更为“集气罩+表冷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7m排气筒”。2、熔炼炉渣处理方式由“送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变更为“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其鉴别结果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脱硫石膏渣处理方式由“外售综合利用”变更为“暂按危废进行管理,待其鉴别结果出来后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境风险措施:修建600m3事故水池;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设备;雨污分流、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合理总体布置、建筑结构设计、事故废水泄漏防范、消防措施及消防废水的收集、环保设备及零部件设备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强化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2座,容积分别为500m3、100m3;建设2座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512m3和412m3;建设1座320m3消防水池。 |
| 事故水池由1座600m3,变更为2座,容积分别为500m3、10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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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9314 | 67.2 | 0 | 0 | 0.931 | 0.931 | / |
| 0 | 4.0526 | 70.56 | 0 | 0 | 4.053 | 4.053 | / |
| 0 | 3.2494 | 10 | 0 | 0 | 3.249 | 3.24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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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26 | 0.7675 | 0 | 0 | 0.033 | 0.033 | / |
|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一级标准 | 项目设置不涉铅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套,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能力25m3/d。 | 验****处理站出水进行检测,检测指标:pH值、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
| 2 | ****处理站 | / | ****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350m3/d,采用“中和+沉淀+过滤”处置后回用于水循环系统,不外排。 | 无需检测 |
| 1 | 破碎分选系统废气处理装置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 2套,集气罩+袋式除尘+碱液喷淋+电除雾+15m排气筒 | 验收期间对排气筒出口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颗粒物、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检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2 | 富氧负压熔炼炉废气(含进料口和出料口)治理装置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 2套,表冷器+袋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27m高排气筒 | 验收期间对排气筒出口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检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3 | 精炼炉及铸锭废气治理装置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 袋式除尘器+高效滤筒+活性炭吸附+20m高排气筒 | 验收期间对排气筒出口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检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4 | 熔炼车间通风除尘系统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 车间微负压设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验收期间对排气筒出口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检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 5 | 破碎车间通风除尘系统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 | 车间微负压设置+碱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 | 验收期间对排气筒出口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颗粒物、硫酸雾,检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炉体半围罩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炉体半围罩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 | 验收期间对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指标:等效A声级、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检测频次:监测2天,昼夜各1次。 |
| 1 | 1、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1)本项目主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系统、熔炼炉熔炼系统、精炼炉系统、连续铸锭系统、渣处理系统等均属于密闭系统,运营期无废水渗漏,主生产车间采取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上铺设钢筋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为P6(0.49×10-8cm/s),厚度不低于20cm,防渗层表面涂环氧地坪防腐漆。 (2)主生产厂房废电池暂存坑、电解液收集池、生产废水处理池均采用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上铺设钢筋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为P8(0.26×10-8cm/s),厚度不低于20cm,防渗层表面涂环氧地坪防腐漆。 (3)临时渣场: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同类型工程防渗资料,临时渣场四周设置挡墙及排水沟,防止雨水进入和炉渣流失;同时渣场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柔性人工衬层防渗结构,具体防渗层自下而上依次为:钢筋混凝土底板(厚度20cm,抗渗等级为P8)、膜下砂石保护层(厚度100mm)、600g/m2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600g/m2土工布、渗滤液卵石导水层(厚度500mm,粒径50~150mm)、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20cm)、废渣。 (4)除绿化带、坡地和水体占地区域外的其它区域仅地面硬化。 2、车间周围修建截流沟,防止雨水进入车间;厂区内设废水收集沟渠,实施“清污分流”,收集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厂区上、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时监测该区域地下水受污染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应及时采取必要阻隔措施,如防渗幕墙等。 4、加强生产线上各罐体及水体循环管路的检修,避免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水的漏滴。 5、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复核事故水池容积,事故水池除应考虑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时的废水容量,也应考虑生产线事故停滞时工艺液体的贮存及转运所需容积。 6、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1、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1)本项目主生产车间内破碎筛分系统、熔炼炉熔炼系统、精炼炉系统、连续铸锭系统、渣处理系统等均属于密闭系统,运营期无废水渗漏,主生产车间采取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上铺设钢筋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为P6(0.49×10-8cm/s),厚度不低于20cm,防渗层表面涂环氧地坪防腐漆。 (2)主生产厂房废电池暂存坑、电解液收集池、生产废水处理池均采用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上铺设钢筋混凝土防渗,防渗等级为P8(0.26×10-8cm/s),厚度不低于20cm,防渗层表面涂环氧地坪防腐漆。 (3)临时渣场: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同类型工程防渗资料,临时渣场四周设置挡墙及排水沟,防止雨水进入和炉渣流失;同时渣场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柔性人工衬层防渗结构,具体防渗层自下而上依次为:钢筋混凝土底板(厚度20cm,抗渗等级为P8)、膜下砂石保护层(厚度100mm)、600g/m2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渗透系数≤1×10-10cm/s)、600g/m2土工布、渗滤液卵石导水层(厚度500mm,粒径50~150mm)、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20cm)、废渣。 (4)除绿化带、坡地和水体占地区域外的其它区域仅地面硬化。 2、车间周围修建截流沟,防止雨水进入车间;厂区内设废水收集沟渠,实施“清污分流”,收集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厂区上、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实时监测该区域地下水受污染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应及时采取必要阻隔措施,如防渗幕墙等。 4、加强生产线上各罐体及水体循环管路的检修,避免生产工艺过程中废水的漏滴。 5、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复核事故水池容积,事故水池除应考虑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时的废水容量,也应考虑生产线事故停滞时工艺液体的贮存及转运所需容积。 6、厂区建设9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
| 1 | 临时渣库 | 脱硫石膏渣暂存库、炉渣暂存库、危废暂存间 |
| 1 | 修建600m3事故水池;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设备;雨污分流、绿化。 | 合理总体布置、建筑结构设计、事故废水泄漏防范、消防措施及消防废水的收集、环保设备及零部件设备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强化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措施;建设事故应急池2座,容积分别为500m3、100m3;建设2座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512m3和412m3;建设1座320m3消防水池。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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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以生产车间边界外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居住。****政府《****园区及铅蓄电池集中发展区建设有关事宜的承诺函》(甘府函[2015]10号)中明确:在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对园区规划边界外1公里范围内现在132户424人全部住户未搬迁前,不得投入试生产,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新引进项目应注意与本项目的环境相容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政府关于报送**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修编)新增范围内居民搬迁实施方案的函》(甘府函[2018]206号)(详见附件16)可知,在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园区规划边界外1公里范围内现在132户424人全部住户已完成统一搬迁;在生产车间边界外100m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现无居民居住,在该卫生防****医院、学校和居民点等环境敏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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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二氧化硫67.2吨、氮氧化物70.56吨、烟(粉)尘30.17吨、重金属铅767.5千克,其总量控制污染物****环境保护局核定的要求(凉环函[2014]103号和凉环[2015]33号),其中,二氧化硫总量来源于2013年关停的**县水泥厂和2014年关停的**县金盛工业硅厂结构减排量;氮氧化物总量5.06吨来源于2013年关停的**县水泥厂结构减排量,不足的65.5吨总量在凉山州**内调剂解决;废气中重金属铅总量从2013年核定淘汰的**县金鑫铅锌洗选厂、**县金鑫铅锌洗选厂二分厂、**省**县精益浮选厂、**县申柏冶炼厂洗选分厂和**县****公司5家企业,以及2015年计划关闭的原**省**电铅厂一车间、**县宏鑫铅锌洗选厂、**县民政扶贫选厂三分厂、**县富康铅锌洗选厂、**县金源有色金属选厂和**县民政扶贫选厂6家总计腾出的862.7千克指标中调剂解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废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经核算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废气中重金属铅总量来源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5,经与当地主管部门核实,2015年计划关闭的原**省**电铅厂一车间、**县宏鑫铅锌洗选厂、**县民政扶贫选厂三分厂、**县富康铅锌洗选厂、**县金源有色金属选厂和**县民政扶贫选厂6家企业已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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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其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其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营期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成立了安全质量生产部门,由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防止因其事故导致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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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