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镇北山片区经一路(纬一路-**北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道路,道路设计全长1762.679米,标准路幅宽40米。其中桥梁段全长130米。桥梁工程:建设标准横断面43米、长130米的独塔双索面部分斜拉桥一座;非涉铁道路及管线工程:**红线宽度为40米的城市主干道路1522.679米,配套交通设施及交通监控工程;建设综合管线,均单侧布置,其中给水管网2301米,雨水管网4710米,污水管1802米,电力排管2319米,通信排管2191米,燃气管线2367米,热力管道1951米(沟槽长)。道路全段配套建设普通路灯共计105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公示目的
为确保项目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现对《**薛家湾镇北山片区经一路(纬一路-**北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jy.****.cn)
**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请注明“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6日17时30分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6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史文强
联系电话:0477-****94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庄志伟
联系电话:138****5556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eedssggzyjyw/index.html)上发布。